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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十案:北京公安史上侦破秘闻」之十八里店飞毛腿(外一篇獒兽)

2024-11-04 01:45 来源:对思网 点击:

「京城十案:北京公安史上侦破秘闻」之十八里店飞毛腿(外一篇獒兽)


 写《十八里店飞毛腿》,有朋友对北京市公安局在破获这一案件中使用的警犬颇感兴趣。不过,也有朋友提出了一个问题,说培养警犬干嘛非得进口黑背不可呢?要论凶猛,咱们的藏獒可比黑背猛多了,那玩意儿能斗老虎。

藏獒斗老虎那是稀罕的事情,不足为据,但藏族朋友说牧民的藏獒能把狼吓跑,这算是比较准确地铨叙了这种猛犬的战斗力。

忠诚而且凶猛,藏獒具备作为警犬的很好基础,的确,我们为何不用藏獒当警犬呢?

这事儿偏巧见到一位参加过警犬育种的留英博士,谈到过这件事。这位师傅在这个行当里颇有威望,如果不是考虑到他提的这个案子有些没真正公开的内容,我透他的名字,北京警界认识他的当不在少数。

这位师傅对我讲,说藏獒不是不能当警犬。但是,有三个缺陷。第一,它的智力稍差,在处理一些复杂的命令和判断时不尽如人意;第二,它的服从性极强,但是有“个人崇拜”–纯种的藏獒只服从于第一个主人,其他任何人都不买帐。所以,藏獒当警犬,万一驯犬员要调动工作,那就麻烦了;第三,藏獒太凶,一旦斗发了性不能做到令行禁止,跟对手不死不休。所以,藏獒作警犬不如黑背合适。

那干嘛不能把藏獒和黑背杂交呢?弄出一个新的犬种来,具有两者的优点,又凶又服从命令,不是更好吗?

问完这个问题,觉得人家看我的眼神很怪异。

好像我要拿燕窝蘸酱豆腐吃那个表情。

燕窝是好东西,酱豆腐也是好东西,为啥不能蘸着吃?

后来听了解释,才知道,咱们中国人骂人常常说人家是“狗杂种”。实际上,想培养出真正让人满意的“狗杂种”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想让优秀的“狗杂种”形成稳定遗传,更不容易。在基因技术出现之前,这种杂交对育种人员的经验,想象力和耐心要求都非常高。我国警犬的优秀品种昆明犬,就是经过多少次失败才培育出稳定品种的。

有些狗种的杂交根本就不现实,比如,藏獒和京叭。。。

藏獒和黑背虽然没有和京叭差别那么大,但两种狗的个性相差太大,配起来用师傅的话说–不和谐。

这实验不是没做,早在七十年代就有人试过,但很不顺利。纯种的藏獒极为骄傲,甚至在实验中出过洞房里藏獒把黑背咬死的事情。一直到把生物技术用到警犬育种上,这两个优秀犬种的杂交实验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这之前,两个狗种就算杂交成功,生出的后代也常常性格古怪,缺点甚多,完全不适合作为警犬使用。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既然是“常常”,我问,那就是说还有成功的例子对不对?

这位愣了愣,说,有,就为这条狗,还出了一个特邪门的案子–有一开蓝灯宝马的衙内,哭着喊着要自首。你要有兴趣咱们可以说说这事儿--我就是说狗,别的你别问我,至今孩儿他爸爸还不知道儿子是怎么死的呢,我不能跟你说得更细。

行,你就说狗好了。

好吧。就这样他说起来了这个案子。

话说有一次黑背和藏獒好不容易结合成功,生下一窝小狗,当时因为是做实验,把这窝狗放到了保温箱里。不料冬天晚上断电,第二天一看,一窝小狗就剩下一只还能动的了。

还好,这只狗后来长得倒挺健康,没出什么毛病,于是就分配给了一个姓冯的驯犬员带着,起个浑名叫“獒子”,意思是它有藏獒的血统。

狗渐渐长大,实验却似乎不太成功。

这“狗杂种”看起来是没什么毛病,智力不错,服从性极强,继承了母本黑背的优点,同时体型硕大,两岁长到肩高七十公分,对驯犬员极为忠诚,也有父本藏獒的特征。所有的训练项目都完成得不错,按说是条不错的狗。

但是,这条狗性格温顺,毫无斗志,成了它的致命弱点。除了撕咬格斗,此狗很少表现出进攻倾向,也没有排他性,谁都能摸它的头。作为警犬来说,这就有些不合适了,真正好的警犬应该对所有的陌生人表现出敌意。

更可笑的是此狗个头虽大,但体型颇为滑稽,老是喜欢缩成一团,远远看着如同一个毛茸茸的肉球一般。

有人和小冯开玩笑,说你养的这是个什么啊?说是牛吧,它没有角,说是猪吧,毛又太长。。。

小冯也就乐乐,獒子跟着哼哼两声,看来也没多大意见。

但是,有一天早上,小冯到狗舍早了点儿,正看见“獒子”在伸懒腰。只见獒子肩往前一拱,昂起头来大口一张,打了个哈欠。

小冯忽然打了个冷战。

这“獒子”一伸懒腰,整个身子居然拉直了,竟是如同一张绷紧了的弓,配上鬃毛大头和口中的獠牙,让小冯产生了一种错觉–

这哪儿是狗啊,这不是狮子吗?!

我怎么养了这么一个怪物?

揉揉眼睛再看,还是一个肉球。。。

写完前面的部分,上来一看,发现博客上一条网友的留言–“小毛球忽一日变成狮子,把高衙内吃了。高俅至今不知,还以为和林冲有关呢。是不是这么回事?”

我猜,这可能是一个知道这案子内情的朋友。不过,我希望您帮个忙,就写到此为止,细节咱们自己明白就得了。

以前一直有些不太明白,觉得一些曾经辉煌的朋友性格古怪,不肯把自己的辉煌给大家分享。以为人家是拿架子,拿搪,慢慢才明白,所谓辉煌的背后,不知有多少甘苦。上次写一个案子,我自觉已经尽量把案情改造了,但还是给当事的朋友带来了危险。萨也因此受到了老大哥的批评。受批评我欣然接受,其实心中庆幸是幸亏没有出事儿,否则若是因为我写东西暴露了人家身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萨将如何面对呢。萨在这里,也公开向这位大哥道一声歉,以后一定注意。

其实,所谓的英雄,不谈过去,很多时候只因为对平凡生活的一点渴望。

最初我会觉得奇怪–当年何等威风的某某,今天怎么落到和几个保安在摊儿上一块儿吃炸酱面的份儿上了?

慢慢明白,如果我的笔不小心,会让人家连吃炸酱面的生活都过不安稳。

这个案子,咱们只谈狗。慎之,戒之,您也小心一点,我也小心一点,为了我们共同的朋友。谢谢。

我们接着说獒子。

这獒子性子太温,以至于队里觉得简直没用它的地方。好在,獒子的嗅觉很不错,偶尔,有查个走失人口之类的事儿,还会让小冯带了獒子去,还真让它找回来过要上少林寺的半大小子,和家长怄气出走的问题少女之类。

结果,又是这么一档子简单的事情。某酒店一个17岁的女服务员,下班没回家,突然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语音含糊,什么也没说明白电话就断了。因为再怎么打她的电话都是关机,一个小时以后家里不放心报了案。

小冯带着獒子去了,警察们还觉得有点儿小题大做--这种事以前不是没有过,多半是因为打电话的人在屏蔽区没出来。动狗去搜主要是个形式,比如找着找着对方上了车,踪迹断了,那就还得另想办法。

结果,小冯出去半天没回来,市局局长办公室忽然接了一个电话,大喊某叔叔我在XX别墅1栋205,我要自首!你们快来!

哪有要自首管我叫叔叔的道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局长接电话,一听吓了一跳。

原来,打电话的这位是州里一位领导的儿子,要论辈分,真可以叫他一声叔叔。只不过,这衙内正是局里的调查对象–此人在自治州是第一个开蓝灯宝马(我查了查,没弄明白是哪种车型)的,属于当地一霸,是上了打黑名单的。后来查明黄赌毒俱全,贩枪贩毒都有他的份儿。但是,因为证据不足,始终没能批捕。

此人性格狂傲嚣张,知道公安局在整他的材料,竟然开车撞坏了刑警队队长家的大门,扬言有种就现在抓他。

还真没敢当场抓。事后州领导打来电话专门道歉,赔偿修理。

警察们不是怂,是得忍。

在中国,如果你犯罪,只要证据充足,没有谁是可以逍遥法外的。只是–对有些人的证据要更充足一些。

局长自问收集的材料还没到能抓这小子的时候,怎么这小子要自首了?

想多问几句话,那边一连声说我自首,我贩毒,你们快来。。。

这是怎么回事儿?

局长正犹豫呢,政委接过电话来,问了一句话–就因为这句话,后来这位政委受到了严肃处理–他问:“你要自首的事儿你爸知道吗?”

就在这时,电话那边忽然传来“砰”的一声和含糊的吼叫声,接着电话就断了。政委浑身一震–这是有人打枪阿!

不好,要出事儿!

后面不用分说了,叫不通电话,二十几个警察飞身跳上警车,带上重装备直扑XX别墅。

XX别墅离得并不远,警察们在别墅外大约200米的地方发现了重伤的小冯,手里拿着对讲机,人已经休克了。

警察们纷纷拔出枪来,排开搜索队形朝别墅快速前进。

那位留英博士的一个警友就在其中,他眼尖,一眼看见别墅门口站着一个保镖,嘴里好像还叼着一颗烟。

说到这儿,席上一位记者忽然站起来,脸色煞白,拉开包厢门问服务员–卫生间在哪儿?

博士目送记者飞奔而去,说,他看过这案子的照片。。。

补充一句–有朋友提醒老萨挖坑的恶习,老萨接受批评,也觉得自己不仗义,所以赶着多写一段,咱们好尽快回正题儿。不过,说起这事儿来,责任也在我也不在。说责任在我,是因为整个文章的构思是我自己定的,说责任不在我,是因为构思定下来以后,我一节一节写下来,笔就不听我的了,想拐弯都没门。獒兽这个外一篇是早就想写的,因为当时对我震撼比较大,但单独成篇又内容不足,所以放在这里。如果不写,以后放在别的文章里多少有点儿牵强。

分析还原之后,当时发生的事情,警方认为经过是这样的。

那个女服务员走在路上让某衙内看见的,因为长得可人,被其指使马仔“拉致”到自己别墅里,要干什么就不用说了。

小冯带着獒子追逐那个女服务员走过的线路,一直走到别墅门口,和别墅的保镖进行了对话。小冯可能是觉得孤掌难鸣,并没有用强,看看进不去就带着獒子掉头往回走。

结果他走的时候让衙内看见,正跟专政部门较劲儿的衙内一看来了个带狗的警察,马上反应是刑警队还在查他的案子。于是气势汹汹带了两个马仔开车来追,追到离大门约200米的地方,正看到小冯拿着对讲机准备呼叫援兵,三个人下车就奔了小冯。

据小冯醒过来讲,对方下车二话没说照着他胸口就是一拳,小冯一手拿着对讲机,一手拉着狗,正要避让的时候才发现对方手里还握着把匕首!

这一下就把小冯扎成了血气胸,人倒了,休克。

此后发生的事情已经无法确认,所知道的就是那三个人再没上车,扔了车一路跑回别墅。獒子的足迹显示它在三个人背后紧紧追赶(狗爪印叠在人脚印的上面)。

在别墅铁栅栏门口和门廊獒子各扑倒了一个保镖,别墅的厚橡木正门上有很重的抓痕和啮痕,似乎双方在这里曾经有过搏斗和对峙。

藏獒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护主,警察们推测,在小冯受伤的一瞬间,一贯老实的獒子忽然爆发,显露出了其父本犬中魔王的凶性。

不过,警察到现场的时候,大门是锁着的,保镖倒在门后的走廊里。獒子是怎么进入别墅的呢?

在别墅侧面的一扇玻璃窗完全破碎了,上面沾着血迹。根据推测,在无法破开大门的情况下,獒子是从这里撞破玻璃冲进去的。发现獒子出现在背后的保镖慌不择路,试图从大门逃生,慌乱中却无法打开门锁,结果丧命在门后。

獒子体重一百五十磅,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猛扑上来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没人知道。

獒子随即嗅着味道上楼,撕裂房门,冲进了衙内所在的房间。

据推测,衙内往这个房间跑,是因为他在这个房间的抽屉里藏有一支加拿大手枪。警察在房间的地板上找到了这支枪。枪机大张着,里面的子弹全部打光,其中一半打在了大门上,一半则打在了地板上,最后一颗子弹甚至打掉了他自己的鞋跟。

他大概是在这里目睹了大门口保镖的命运,所以才疯狂地打电话给局长要求自首–吓慌了的衙内依然以为小冯他们是刑警队派来的。

后来检查,獒子身上连一发子弹也没有中,唯一受的伤是破窗而入的时候耳朵被窗玻璃刺破。有警察说,要是衙内有一支猎枪啊,那还有戏,手枪这个玩意儿不是人人会打的,所谓“对着大象屁股都打不着大象”说的就是手枪。

这是因为外行在使用手枪的时候,最后扣扳机的瞬间手指会不自觉地向下压,造成枪口低垂。惊惧中的衙内这种问题更是突出,警察的检验表明他打出的每一发子弹,与地面的夹角都在六十度以上,最后基本已经与地面垂直了。

完全吓慌了。

这个房间里只死了一个人,是衙内身边一个帮闲的,平时狗头军师那种角色。此人身上一点儿伤都没有,只是脸色和茄子一样,是活活吓死的。别墅里最后剩下两个活人,一个是那女服务员,被麻醉了关在地下室里,被救出来的时候什么也不知道,另一个唯一活下来的马仔本来是看那女服务员的,危急时分跳窗而逃,光着脚十几里地一直跑回自己家里,双脚鲜血淋漓。等警察把他找着,人已经疯了,只要一听见狗叫就大小便失禁,全身抽搐。

衙内还是很聪明的,在獒子破门而入,子弹打光的情况下跳窗而逃,警察在楼下找到了他。

说着这个令人脸色发白的案件,那位博士的一句话倒是让气氛轻松了一些。他说–

“这小子明白人,这时候无论跟獒子说我爸爸是谁还是我干妈是谁,一点儿用都没有。”

博士的朋友是第一个发现衙内的,看见他侧卧在楼下的一片凤仙花丛里,一只手捂着脸,一条腿还在不规则地摆动。

没死?看来是吓坏了。警察想着,凑近了拿手电一照,马上转到一边呕吐起来。

事后证明,獒子一口也没咬着这位衙内。

但是,在这座别墅一楼二楼之间,正好有一根固定电视天线的钢丝,衙内的半边脸,就挂在这根钢丝上面。

因为他的死亡,獒子当时到底给受害者展示了怎样的恐怖,我们已经无从知道。

听着这个令人惊蔌的结局,老萨居然还能很有理智地思想,问了一句–那不是还有一个在别墅门口叼着烟的保镖吗?他有没有说当时是怎么回事儿?

博士低头皱了一下眉,仿佛胃里有什么不舒服,过了一会儿抬起头来回答我:“那哪儿是烟阿,那是。。。他自己的气管。。。”

那一次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走的,以至于忘了问獒子后来的命运。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博士,问这个事儿,也顺便问问这个案子他们怎么处理的。

衙内那边给的结论是集体吸毒过量至幻,他是跳楼自杀,别的人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小冯伤愈以后自己申请转行,现在跟警界已经没有关系了。

这说法虽然模糊,大概也可以明白。问题是,獒子呢?出了这事儿,是不是也不得不人道处理掉?

心里其实很不愿意涉及这个话题,还是问了出来。

博士在电话里淡淡地笑了,说獒子没给我们这个机会。

怎么回事儿?

藏獒是高原犬种,在平原地区有它先天不适应的一面。比如,它的心脏在平原地区就很容易出问题,特别是在激烈运动和强烈刺激发生的时候。

警察们在别墅门外小道旁边的一棵大树下找到了獒子,四肢展开卧在地上,昂头冲着小冯的方向,如同一具雕塑。

检验结果是心肌过分充血引发血管破裂,猝死。

知道这个结局,萨无言地挂上了电话,深深地叹了口气。

獒子,长在都市,生它的是黑背,胸腔里跳动的,却是一颗真正的獒的心。

望望窗外,残阳如血,高楼如林。

心底里仿佛忽然听到一声野性的嗥叫。

[完]

文/萨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