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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住房市场活力 兰州全面取消限购限售政策

2024-10-25 13:34 来源:对思网 点击:

释放住房市场活力 兰州全面取消限购限售政策

本报记者 王登海 北京报道

近期,多地密集取消房地产限购限售政策,释放住房市场活力,新加入的城市是甘肃省兰州市。

日前,兰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不仅取消了现行的住房限售、限购政策措施,还对在兰州购房首付比例、契税补贴、贷款额度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实施购房补贴。

《中国经营报》记者观察到,《措施》实施后,兰州房地产市场将彻底松绑,在兰州市域范围内购买住房没有户籍、套数的限制。

取消限购限售

记者了解到,兰州此次《措施》第一条就是全面取消了限购限售政策。

《措施》提出,支持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取消行政性限制措施。取消在主城四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登记簿日期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的限制措施;取消现行限购措施。

这意味着,政策实施后,在兰州市域范围内购买住房没有户籍、套数的限制。

同时,支持新市民购房。凡有意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正常缴存后与单位缴存职工享受同等权益。

不仅取消了限购限售措施,兰州此次政策从财政补贴和个人所得税优惠两个方面给予购房人优惠。

在财政补贴方面,从政策施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间,在兰州市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购房契税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在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面,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兰州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此外,政策还提出,开展房地产促销活动。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群众受益”的原则,通过举办房交会、赴外地巡展等多种方式开展房屋促销活动。支持单位和社会团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开展商品住房团购活动;鼓励各县区本着自愿原则组织本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商品住房团购活动。

兰州市住建局介绍,将在9月28日至10月8日召开“2023兰州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此届房交会由兰州市政府主办,目前已有6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名参加展会,届时还有房屋装修装饰公司、智能家居公司和建筑材料企业参展。同时,中介经纪机构、金融机构、公证机构等会在展会现场提供业务代办、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

降低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

今年8月份以来,国家层面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调整优化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行、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认房不认贷”)。

兰州此次政策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落实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两个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了上述政策措施。

政策明确,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好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兰州市范围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同时,落实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此外,兰州还优化调整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出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单身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可享受最高额度60万元,已婚缴存职工可享受最高额度70万元。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孩或以上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20%。全面拓展“冲还贷”线上渠道,优化“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对于已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协议并交纳了定金的购房人,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编辑:王金龙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