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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杀妻案-真凶到底是谁?

2024-10-25 00:51 来源:对思网 点击:

辛普森杀妻案-真凶到底是谁?

闻名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是一起典型的疑罪从无的案件,对于世界法制的发展起到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那么回看这起案件,真凶到底是谁?下面笔者带大家一起探索真相。

辛普森是美国著名的橄榄球星,同时也是千万富豪。

、案发经过

1994年6月12日深夜,洛杉矶西部一豪华住宅区里,狗叫声狂吠不停,引起了邻居家的注意。邻居前往查看时发现在门前地面上躺着两具血淋淋的尸体。女死者后来证实是辛普森的前妻,而她身后是餐馆的侍应生罗纳德•高曼。两人浑身是血,而且被利器割断喉管而死。

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来到死者前夫辛普森的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的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按门铃无人回应后,警察翻墙而入,其中一个探员福尔曼在后花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证据。

案件主要证人是当时住在客房的朋友基图,他供称客房墙外有像地震一样的响声。此外一个被电话预约的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说:十时左右他到辛普森家按门铃无人回应,接近11点时,发现一高大黑人(与辛普森相似)匆匆从街外跑回屋,再按门铃后辛普森回应了,出来说他睡着了,然后坐车到机场去芝加哥。

二、全城搜捕

案发后凌晨,辛普森在芝加哥酒店接到警方通知前妻死讯,清早赶回加州。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受伤,他解释说是接到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受伤的。警察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准备逮捕。

逮捕当天全程电视直播,逮捕场面跟拍电影一般。美国警方耗费大量警力,天上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队全面出动,搜索了几个小时终于发现辛普森的白色小车。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展开飞车追逐,最后辛普森被逮捕。

三、一波三折的审判

辛普森案件由日裔法官依藤主审,前后历时九个月。由于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辛普森是凶手,所以客观证据成为认定本案的关键。

检方指控案发当晚辛普森驱车前往妮可尔·布朗的住处,当时已经决意将她杀死。当时妮可尔两个孩子已经熟睡,辛普森敲门后,妮可尔打开门,还来不及叫出声,就被辛普森一把抓住,用刀刺死。根据洛杉矶县出具的法医证据推断,罗纳德·高曼应是在袭击进行过程中来到前门的,显然袭击者用一只手卡住他的喉咙,另一只手则用刀反复刺他。凶案发生在当晚10时15分至10时40分之间,辛普森驾驶白色野马车来回各需要5分钟。另外一名居住在邦迪大道附近的目击证人,证实在当晚10时35分,曾见到一辆和辛普森的野马车一样的汽车加速驶离该区域。

检方出具的最有力证据就是犯罪现场滴落的血痕中有辛普森的血,至少可以证明他到过现场。而辛普森称其未到过现场明显是虚假陈述。另外辛普森家中搜寻的血手套和辛普森的脏衣服上都有被害人的血。通过以上证据可以证明辛普森不仅到过现场,而且实施了杀人行为,不然不可能沾有被害人血迹。

辛普森雇佣的律师团队是美国当时最有名的几名律师及专家,堪称律师界的“梦之队”。辩护人指出洛杉矶警察的保管方法不当,因为按照规定,新鲜血痕要用专门的塑料袋来包装,而警察是用普通的纸袋,这就有可能使血痕受到污染,而DNA检验是很精密的,所以这个鉴定结论可能不可靠。另外,还有在血袜子上发现一种EDPA的化学物质,而这个物质人体中是没有的,所以这说明这个血不是被害人流出的,而是在保管时染上去的。所以这就辛普森衣物及手套上的血迹很可能是保管过程中浸染的。另外辩护人当庭让辛普森戴上沾有血迹的手套,发现手套比较小,辛普森根本就戴不上。虽然手套沾血后有收缩的可能性,但仍然无法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另外辩护人发现发现关键证据的探员福尔曼一直有种族歧视情节。不排除当时他在收集证据过程中故意在辛普森的衣物及手套上沾染死者的血迹。而且福尔曼在当庭作证时被辩护人问得破绽百出,进一步证明了辩护人猜想的合理性。

最终陪审团在分析了113位证人的1105份证词后,审判辛普森无罪。

四、真正的凶手是谁?

虽然从法律角度来看,辛普森被判无罪。但很多人仍然认为辛普森就是本案的凶手。案发后一位成人片演员透露辛普森曾经向自己的男友考林斯坦白自己就是杀人凶手。辛普森在几年后的电视采访中也说假设自己杀害了前妻,也是因为自己爱她至深。甚至辛普森还自己撰写了一本《如果我做了》的书,描述案发的详细细节。但无论真相如何,现在已经无法再查清,或许只有辛普森本人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