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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常识,了解法律上讲的“无限防卫”

2025-04-09 05:35 来源:对思网 点击:

普法小常识,了解法律上讲的“无限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例:韩某的次子不学无术,经常无端打骂韩某。一次,次子与妻子发生争吵,韩某过来劝说。次子转而向韩某破口大骂,并从桌子上拿起水果刀,欲刺向韩某。韩某的长子见状,随手从门边拿起扁担将其砸晕了。韩某看到次子跌倒在地,便顺手拿起地上砖头朝他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使其当场死亡。

解析:无限防卫是我国《刑法》赋予公民在特定情况下的防卫权,具体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时,如果造成对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在本例中,次子被长子打晕在地后,韩某在不法侵害结束后,仍然拿起砖块猛砸次子头部。在主观上形成杀人的故意,因此,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