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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法官怎样认为被告人犯罪故意的

2025-03-03 03:53 来源:对思网 点击:

犯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法官怎样认为被告人犯罪故意的

现在互联网已经进入到平常人的生活,有人在网上看刑事案件庭审直播时,会经常看到律师和公诉人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双方互不相让,争议的焦点往往是被告人的主观要件,比如被告人是否故意犯罪。那什么是犯罪的主观要件呢,它对定罪量刑有什么影响呢。

要想弄明白犯罪的主观要件,先得从我国的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说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光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的行为,还得综合考察犯罪构成的其他方面。我国的犯罪理论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受四方面制约,缺少一方面就不构成我国刑法规定了的犯罪,因此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这四方面因素因此被称为客观要件、客体要件、主观要件、主体要件,是刑法规定犯罪四个基本构成要件,因此主观要件是构成犯罪要件,和量刑关系不大。今天特别说一下犯罪的主观要件在现实审判中应用。

我国刑法律理论认为,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报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过失以及目的。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主观因素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故意犯罪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故意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是以“明知”作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成立要件,刑法规定的“明知”除包括确实明知,还包括应当明知。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结果,即使社会危害性的结果发生了,也不会被法官认定为犯罪。因此,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于被告人的主观故意特别重视,对于是否明知,法官一般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以行为人实施的客观行为为基础 ,结合一贯表现 、具体行为程度、手段时候态度以及年龄认知、受教育程度、综合判断。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机关的供述和辩解成为证明其有无主观犯罪的主要指控证据,当然庭审中公诉人、律师、审判人员讯问被告人也是很重要的,同样能够反映被告人是否有犯罪的故意。当然,在共同犯罪中的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他知情人员供认、指证,行为人不承认其主观上“明知”,但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依据,其行为本身和认知程度足以认定其确实明知或应当明知的,应当认定为“明知”。因此,刑法的规定的“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构成故意犯罪构成要件,所以侦查机关在讯问时会问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

同时,我国刑法还规定了过失犯罪,过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过失犯罪两种,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在我国刑法规定中,关于过失犯罪比较少,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刑法规定了的过失犯罪,才能成立犯罪。因此在过失犯罪中,“故意”不是该类犯罪的成立要件。

认定过失犯罪时,法官一般都很注意区分被告人是过失犯罪还意外事件,如果根据相应证据认定是由于不可抗拒,主观不能预见原因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对危害结果没有过失,不负刑事责任,当然,这个区别也是公诉人和律师进行辩论的焦点。